小葉宅師的特教札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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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
第二次段考報讀五年級社會科試卷的傻眼
第二次段考報讀五年級社會科試卷的時候,有一題簡答題是這麼問的:「修正案三讀通過後由
誰
公布實施?」
因為小朋友不會寫,我只好寫建議答案在黑板給他們抄寫,結果答案竟然有:經理、總經理和里長!!!!
不愧是財團治國的鬼島
,竟然總經理都搬出來了....
至於修正案是里長伯公布實施?
我應該去問一下我的里長伯XDDD
怎麼沒人知道是一國之首的宗痛(總統)公布實施的?
小朋友考完回教事後,老師心裡只有
感嘆我國的民主與法治教育真是糟糕
難怪
代議士(民意代表)和政府可以隻手遮天亂搞
里長伯都可以公布實施了(八仙過海,海仙也上天XDDD)
不愧是財團治國的鬼島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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